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有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
尚存在不确定性;
2. 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时,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及根据《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安
排而制定。
2.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
工或关键岗位员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总人数不超过75人,具体参与
人数由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中不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3.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50万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1,650万份。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100万股,涉及的股票总数
量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26,667万股的0.37%。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
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
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4.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5.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受让标的股票的价格为回购标的股票的购买均
价(含交易费)。
6.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
记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
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
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7.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采取自行管理的模式,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在持股计
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作为资产管理方为持股计
划的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8.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
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该计划项下第二期、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及管理办法,因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
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